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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1-07 15:10:00
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
  2020年寒假将至,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、应急管理部《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和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为推进我校冬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,营造安全有序校园环境,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确保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节假日,现就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
  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,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。
  1.加强防火安全教育,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,严禁私自使用明火,杜绝违章用电行为,禁止在学生公寓、教学楼、大型场馆等人员密场所吸烟;提醒学生离校前要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。
  2.加强人身安全教育,提醒师生注意人身安全,不违章驾驶机动车,不乘坐无证、无照的交通工具;避免到地势险峻、治安环境复杂的场所活动,进入公共场所时要留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。
  3.加强财务安全教育,提示师生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,贵重财物随身携带;提醒学生注意识别网信诈骗行为,有效防范金融风险;要求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、传教、集会等活动,谨防上当受骗。
  二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,积极整改安全隐患
  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围绕影响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风险因素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安全自检自查,全面摸清隐患底数,发现问题立行立改。
  1.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。加强对药品库、储藏库、设备间、清扫间、热水间、楼梯间等隐蔽角落火灾隐患排查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、任务到岗、责任到人,做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工作。
  2.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。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防低温、防冰雪工作准备和安全提示,重点关注学校旧围墙、地下室、高空悬挂物、室外用电设施、枯树等处的安全情况。
  3.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、安全防火委员会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情况和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  三、强化校园安全秩序管理,有效降低安全风险
  1.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。掌握学生日常情况,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;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我管理,不酗酒滋事、不留宿外人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
  2.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。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管理和登记工作,实验期间应有专人安全巡视,人员离开要及时关闭电源,加强危化品、放射源管理和看护力度,防止发生实验安全事故。
  3.深化校园交通安全管控。严格校园出入车辆管理,降低校内交通事故风险;建立健全班车安全管理机制,加强日常车辆检查和司机管理,确保班车运营安全。
  4.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。开展校园假期施工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,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,强化信息备案工作,严格用火用电审批。加强施工作业场地安全检查,教育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地进入校园干扰师生正常活动。
  四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,确保信息及时准确
 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严守值班纪律,认真履行职责,严禁擅离职守。加强信息沟通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,做到急事急报、特事特报、大事快报,不得瞒报,避免出现漏报、错报和迟报情况。
 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85098110(本部)、84536110(净月)。

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
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0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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