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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发改委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8-19 17:31:00

各理科学院及相关教师:
  根据《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吉财建[2017]583号)和年度工作安排,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《2021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(创新能力建设)申报指南》,现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主要支持领域方向
  高性能材料开发、遥感卫星应用关键核心技术开发。
  二、申报要求
  1.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且2年内不退休;
  2.项目产业化应用方向明确;
  3.已承担本专项项目尚未通过验收,不得再次申报;
  4.按照《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》(吉财预[2016]618号)要求,省财政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、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、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。为此,请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,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(见附件2),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;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,在项目完成后要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。
  三、支持标准与实施期限
  本专项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性、创新性、成熟度高的项目,预计支持资金10-30万元/项,不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,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。
  四、申报材料及时限
 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、相关证明材料、拟申请省级财政资金使用预算及明细、关于项目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审核意见等。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2020年9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608室。(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,PDF电子文档发至邮箱)。    
  联系人:李东生 朱璐
  联系电话:85099887
  电子邮箱:lids986@nenu.edu.cn

  附件:1.吉林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.doc
     2.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.xls
     3.2021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(创新能力建设)汇总表.xls

科学技术处
2020年8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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